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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春节年俗最亮底色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在互联网上,“年味此处寻”“年味到底是一种什么味”等成为热门话题。其实今年春节,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殊意义,这就是不久前联合国大会第78届会议经协商一致,将农历新年(春节)确定为联合国假日。这说明,我国春节已然成为世界性节日符号。

  春节作为中国传统民俗节日,不仅是阖家团圆、辞旧迎新的日子,传承着和睦、和谐等中华文明理念,而且承载着社会包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全人类共同价值。许多国家和地区把春节作为法定节假日,全球约五分之一的人口以不同形式庆祝春节。

  春节被联合国确定为假期,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视,展现了中华文明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力。联合国此次以会议决议方式作出决定,其间经中国代表团提议、Lunar New Year名称的谨慎选择以及会议的协商最终确立,可以说,严谨的议事过程、严格设置的程序以及法律化的言语表达使得结果得到广泛认同并将得到有效贯彻。

  联合国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在面对复杂的国际社会时,正是依靠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才使开斋节、卫塞节等传统各异、风俗差别巨大的节日成为联合国假日。

  其实,法律在规范节庆和风俗习惯时往往会涉及更多的利益协调,而这将更加考验对法治细节的把握,同时也需要更多的实践经验。以法律规范风俗习惯也一直是我国古代法的传统。早在夏商时期,我们便有了自己的历法和节日。至秦汉时期,汉武帝所颁太初历将正月初一正式定为新年的起始。国家颁布历法、祭祀新年时有着严格的礼仪,这些礼仪被后代不断加以完善、规范。正是这些活动的规范性和仪式性,使得节日更具影响力,礼仪也因此落入民间,逐渐形成民间年俗。

  我国民间年俗多与百姓生活有关,自宋代起,年俗逐渐发展出除夕守岁、燃放爆竹等传统,这些民俗后来被国家以法律加以规制。如唐宋时规定节日不得肆意宰杀牲畜等。国家尊重民间善良风俗的发展,但也以法律对明显背离主流价值观的节日活动加以纠正。由此形成了风俗习惯与国家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劳动方式的转变,一些传统年俗,如“扫房子”“祭灶神”等逐渐远离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场景,“办年货”“穿新衣”等似乎也不再有特别的吸引力。一些重要的年俗活动、年味的项目,如燃放烟花爆竹,也因易造成噪声、空气污染以及人身伤害等原因,被有些地方禁止。这些问题都引发了人们对于保护和传承我们传统文化的讨论。

  我们应当如何保护和传承传统节庆民俗?此次,联合国决议将农历新年确立为假日,是我国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的务实行动。这说明中国的,也是世界的。节庆民俗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应当总结此次成功的经验,在国际舞台上进一步利用现有规则去传播我们的传统文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春节已被选定于2024年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对于进一步提高春节的影响力、保护传统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我们必须强调以法治思维推进传统节庆民俗的保护。目前,传统节日如清明、端午和中秋被定为法定假日,这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针对一些地方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工委在2023年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全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与上位法不符。我们应该理性看待燃放烟花爆竹,不能一味地“堵”,而应该“疏”“堵”结合。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在特定时间段、特定区域可以燃放,这也体现出法治的进步。

  年俗是不断变动和发展的。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手机上抢红包等替代了传统压岁钱,短信贺岁替代了传统拜年,看直播购物替代了逛大集。这启示我们,在传承好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要正视时代的发展。通过不断加强立法,以法律倡导移风易俗,促使新民俗与传统风俗保护相伴而行,以法律宣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引导人们更加重视传统文化。

  在全球化的当今世界,独特的民间习俗和文化传统愈发珍贵。春节年俗发端于民间,有着复杂的形式和多样的发展表现,以法治加以保护和推广是可行和必需的,我们要让法治成为春节年俗的最亮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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