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一年
各项工作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7月31日,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经验交流会在德阳召开。会议回顾了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情况,安排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地区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省21个试点地区紧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四类群体”,创新实施法治提能、学法筑基、识法明理、守法聚力“四大行动”,以点带面,推动试点工作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要自觉从维护公平正义、推进社会治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切实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抓手,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不断夯实法治四川建设的基础,切实答好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新问卷”。
会议要求,要切实用好四川省公民法治素养观察参考标准(试行)、288个全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红色法治文化;切实统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讲法、企业(单位)人员守法用法及其他人群的法治素养提升;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沟通联动、协调推进、责任落实,打造更多品牌、涌现更多亮点、彰显更多四川特色,奋力谱写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新篇章”。
会议还以视频方式发布了《四川省公民法治素养观察参考标准(试行)》;公布了第一批“四川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并向部分观测点代表发放“指引牌”。德阳市、广元市、攀枝花市、自贡市沿滩区、马边县、汉源县、炉霍县等7个试点地区作经验交流。
会后,与会人员先后到广汉快递共配中心法治驿站、绵竹市孝德镇年画村、绵竹市九龙镇棚花村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德阳市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发挥及法治文化建设等情况。
(张金柯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俞阳 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