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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在全国首创“石榴籽”多元解纷品牌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石榴满枝 绘就民族团结新“枫”景

  

  四川法院在全国首创“石榴籽”多元解纷品牌

  

  

  摩尼法庭干警到苗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叙永县法院供图

  

  

  “石榴籽”调解员应邀参与涉少数民族案件调解 叙永县法院供图

  

  

  在“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法官为川藏铁路建设项目各方主体提供法律咨询 天全县法院供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见习记者 杨扬

  

  品牌涵义

  

  “石榴籽”多元解纷

  

  石榴多室多籽,籽粒饱满,颗颗相抱,恰如56个民族紧紧团结在一起。“石榴籽”多元解纷采取“法官+乡贤”的办案模式,邀请德高望重的民族乡贤参与调解,辅以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进行说理,推动从源头上减少民族地区诉讼增量。“石榴籽”多元解纷把握规律性、尊重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将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职能协同起来,将全社会解纷资源整合起来,将非诉讼与诉讼方式衔接起来,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专群齐动、法治保障的纠纷解决新格局。

  

  “石榴籽”多元解纷标识以法治、团结、和谐理念为创作基调,整体采用圆形设计,融合了代表民族特色的祥云图案、石榴籽、人民调解握手形象、绿叶等元素。标识由多个“同心圆”组成,图案中16颗石榴籽包围着心形的人民调解手印,寓意各族人民共同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

  

  发轫于叙永,升华于四川,闻名于全国。经过数年探索发展,四川法院在全国首创“石榴籽”多元解纷品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助推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四川民族地区的创新发展,积极回应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 起 ”的 重 要 指 示 。2022年,“石榴籽”调解作为四川的创新亮点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作为创新成果被省委、省政府写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

  

  起源叙永“石榴”花开乌蒙山

  

  位于乌蒙山区的泸州叙永县摩尼镇,是少数民族杂居之地,有“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人文景象。近年来,为妥善化解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摩尼法庭孕育出了“石榴籽”多元解纷品牌。

  

  曾经,叙永县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倾向于用习惯法解决。矛盾调解中,法官们一板一眼地讲法条,效果却并不理想。那能否在调解中引入少数民族风俗?2018年9月,在一起邻里纠纷中,摩尼法庭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某日,李某将黄某诉至摩尼法庭,要求赔偿8万元的精神损失。原来,彝族村民黄某在苗族村民李某家门口不远的空地上烧纸钱祭拜,这个做法在苗族的风俗习惯里是非常忌讳的,因此引发冲突,剑拔弩张,对立情绪强烈。“该案涉及到死者安息等家庭重大事情,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民转刑’事件。”时任摩尼法庭庭长李正锋说,法庭遂邀请“石榴籽”调解员项文昌、资深少数民族老法官杨传彪参与调解。按照当地苗族风俗,如有人家在别人家里或正对门办理丧事相关事宜,比如“烧纸钱、挂旺山钱、放路烛”,必须给别人家里“挂红”。纠纷化解中,“石榴籽”调解员遂以此为基础,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黄某从微信上给李某发红包1.2元作为“挂红”,李某自愿撤回起诉,两家纠纷就此了结。

  

  正是因为“两法融合”,一起激烈的邻里矛盾用最小的成本妥善化解了。

  

  据介绍,在“两法融合”的探索中,对国家法律没有作明确规定的个别案例,摩尼法庭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调解依据,运用德古担保酒、民族祭祀习惯等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尔后,叙永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叙永县法院确定了“石榴籽”调解“三不”准则,即“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社会道德”。据此,“石榴籽”调解员深入查找、梳理、研究民族地区风俗习惯和国家法律条例的共通性,收集认定出一批有普遍约束力、公证力和公信力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后来,伴随民法典的施行,处理民事纠纷适用习惯变得有法可依。

  

  “‘石榴籽’一词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总书记用石榴籽来比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这也为我们做好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摩尼法庭负责人熊妍冰说,2017年3月,叙永县法院便以摩尼法庭为试点,抽调7名少数民族干警组成专业团队,管辖全县涉少数民族纠纷案件。同时,选任地方乡贤、村社干部担任调解员,并根据案情邀请少数民族同胞参与调解。尔后,“石榴籽”调解在叙永的探索与发展大致经历了村级层面调解、乡镇层面协调、县级层面统筹三个阶段。

  

  2020年3月,叙永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法院在少数民族聚居村创新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深入村落,离群众更近,但分布较为零散,统一管理有困难。

  

  2020年下半年,在叙永县委政法委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下,叙永县以“一镇一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在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000人的乡镇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站,负责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及群团、社会组织等多种调解力量参与纠纷化解。

  

  此后不久,叙永申请成立“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全县少数民族调解的中枢机构,负责纠纷收集汇总、分流指派,指导全县“石榴籽”调解工作站(室)和“石榴籽”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石榴籽”调解工作站、“石榴籽”调解委员会……如今的“石榴籽”调解形成了“两法融合”的矛盾调解机制、“‘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专业法官+乡贤人士”联动机制等特色经验,蹚出了一条基层治理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的特色路径,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乌蒙山区落地生根。

  

  (二)

  

  全省推广 巴蜀大地新“枫”景

  

  四川是多民族聚居地,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全国唯一的羌族聚居区。省高院副院长张能认为,民族地区诉讼案件虽然不多,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不能等到案件承受不了的时候才抓,“‘石榴籽’调解品牌对深化诉源治理、建设法治四川,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3月,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民族地区法院启动“石榴籽”调解品牌建设工作。同年10月,省高院、省民宗委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石榴籽”调解品牌标识。从事民族法学研究近20年的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钒平认为,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少数民族传统法文化和中华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田钒平看来,“两法融合”下的“石榴籽”调解有助于实现国家法文化与各民族习惯法文化的协调互动,有利于在民族地区的基层治理中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的协调发展和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之基。

  

  今年4月,炉霍县法院“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邀请“特邀石榴籽调解员”,以上门调解的方式,快速妥善化解一起合同纠纷。原告是甘肃回族男子,2023年到炉霍县承接了近4万元的钢材焊接,并于2个月后完工。被告是炉霍县依姓藏族男子,在给付1000元后便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余款。“我们得到线索时临近‘五一’,原告着急回家,在无奈之下找到了‘石榴籽’调解室。”吕启雄说,法官与“石榴籽”调解室成员在接到案件当天便前往被告所在地,通过核对结算单及金额,在满足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的前提下,促使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这样的“石榴籽”调解室,甘孜州建成了45个,由多名拥有25年以上工作经验、深受农牧民信任的法官担任调解室负责人。

  

  天全县位于藏汉民族走廊地带,民族经济文化交流活动频繁,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2022年,天全县法院组建涉藏矛盾纠纷诉前调解队伍,并联合地方各单位挂牌雅安市首个“石榴籽”调解室,同步建成首个“5G远程参审室”。调解员通过“藏语+汉语”远程调解,调解完成后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整个过程流畅高效。“要让川藏线上的老百姓在需要法治保驾护航时,都能感受到法院的‘智慧诉服’。”时任天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的高玉丹说,不管当事人在哪里,只要他们有手机,身在法庭的法官、调解员就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室建成至今已成功调处了176件涉藏矛盾纠纷。

  

  一桩交通事故中,事故双方因语言不通,沟通不畅,对赔偿费用迟迟难以达成一致。2022年4月26日,针对这起争议较大的涉民族交通事故,成都市武侯区吉福社区“共享解纷空间·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成立了调解小组,邀请“石榴籽”调解员拉孟参与调解。2022年5月1日,3名调解员在文化认同、情感认同的基础上,反复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通过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晋阳法庭进行司法确认。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吉福社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社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0%。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李含荣告诉记者,社区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到城市社区居住、就学、就业、就医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创新成立了涉民族矛盾纠纷“共享解纷空间·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组建了一支由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的老党员志愿者队伍,将涉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探索“枫桥式”民族团结进步城市社区新路径。自2018年成立以来,调解室成功化解了辖区各类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140余件。

  

  近年来,绵阳、宜宾、乐山、凉山等多个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市(州)纷纷挂牌成立“石榴籽”调解室,“有事找‘石榴籽’”正在四川民族地区蔚然成风。2022年1月,“石榴籽”调解入选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当年3月,“石榴籽”调解作为四川法院亮点工作之一,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民族地区通过诉讼之外的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是服务民族团结和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认为,四川多部门协同打造的“石榴籽”调解品牌所呈现出的效果值得肯定,要扩大“石榴籽”调解的影响力还需要在党委政府统筹下,多部门继续紧密合作,不断探索。

  

  从“点上盆景”到“面上风景”,“石榴籽”调解在四川民族地区结出硕果,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巴蜀大地焕发新的生机。如今,全省已建立“石榴籽”调解室(组织)276个。“石榴籽”专职调解人员620名,今年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860件。

  

  (三)

  

  省际探索 赤水河畔“石榴”红

  

  随着“石榴籽”调解的声名远扬,不少省内外的兄弟法院和其他单位纷纷到四川、到叙永学习考察。2023年,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先后两次到叙永县法院摩尼法庭专题调研。

  

  云南昭通的顾某和四川叙永的龚某都是彝族同胞。2018年,二人按照彝族传统文化习俗,经人介绍结为伴侣,并在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修了新房。后在共同生活中,二人频繁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龚某一气之下锁了新房不让顾某居住,接着回了叙永老家。迫于无奈,顾某搬回了云南娘家。两个人的矛盾纠纷牵动了两个家族。顾某家族成员多次前往龚某家讨要说法,并要求龚某给付顾某在新房建设中投入的劳动力和购买建材的开支,言语间杂着威胁,双方矛盾越加激化。叙永县水潦彝族乡网格员在走访中发现了两家矛盾,多次劝解无效,遂上报给“石榴籽”调解室。水潦彝族乡政法委员张小龙向记者回忆道,因该矛盾涉及四川和云南两地,水潦彝族乡迅速启动了“石榴籽”联防联控机制,邀请两省当地村社干部、派出机构和彝族乡贤共同参与调解。

  

  彝族乡贤德高望重且熟知彝族民俗,几轮谈话说理,两家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房屋归龚某所有,龚某再支付顾某一笔费用。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后,顾某按照彝族风俗,在离开时留下代表彼此情感的“大水盆”,龚某则给了顾某120元的红包,表达了对彼此的尊重和祝福。

  

  谈起这桩被妥善化解的矛盾纠纷,张小龙认为,这得益于叙永本土探索的“石榴籽”调解工作法,即将民族法与习惯法相融合,借助少数民族调解力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国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案例,叙永县以“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作为调解依据,运用德古担保酒、民族祭祀习惯等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云贵川交界之处,三地山水相依,却也有着“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人文景象,面临着少数民族间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难题。“2021年,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五镇共同协商,在水潦彝族乡设立省际边界联动中心,在与云南、贵州毗邻村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叙永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马维维介绍道。

  

  省际边界联动中心设立以后,三省相邻的乡镇和村商定了“省际边界‘石榴籽’调解参照”,统一沿用“‘石榴籽’习惯调解法”,共同组建“省际边界‘石榴籽’调解人才库”。三方借由这一联动平台,极大地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质效。

  

  谈及三省联动,张小龙说,2021年7月,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推动赤水河流域省际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受此启发,云贵川三省五镇决定加强边际联防联控,加强跨区域毗邻地区边际协作,探索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

  

  目前,三省五镇已共同设立村级“石榴籽”调解工作室45个。近年来,“石榴籽”通过省际边界联动中心,调解涉边界矛盾纠纷134件,调解成功率达100%,达到了以调解边界矛盾纠纷促边界稳定的目标。如今的赤水河畔,“石榴”花开籽满,“有事找‘石榴籽’”口口相传。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cayw/20240726/2894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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