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两个环境资源类司法基地
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替代生态修复“四川经验”
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性修复基地”挂牌仪式暨全国生态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座谈会在成都动物园召开。
会上,省林草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成都中院、成铁中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成都市成华区法院、成铁二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9家单位共同签署了《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共建协议》。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宁宁,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童伟等共同为“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
记者从会上获悉,两个基地的设立补齐了全省基地类型中涉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后一环,标志着全省法院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管理有序的环境资源类司法基地体系初步建成。基地主要承担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司法教育宣传、执法司法研究平台的功能。后续基地将会在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程序中,制定、审核替代性生态修复方案,协助、监督、验收有关单位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活动。“成都动物园作为实施生态修复的主要承办单位,是四川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承担全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与野化放归等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成都动物园相关负责人说道。
童伟表示:“成立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对于追究违法责任、系统修复生态、拓宽投入渠道、普法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和环境治理现实价值。”共建单位要扩大协同共治的“朋友圈”,做好生态环境的“修复师”,携手擦亮四川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招牌”。尹宁宁提出,共建单位要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共同做深做实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建设。还要以基地建设为契机,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替代生态修复“四川经验”。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成铁中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充分发挥了环境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推进环境司法、行政执法与生态修复的有效衔接,“此次协议的签订和两个基地联合共建,将进一步完善‘专业化修复+全方位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修复基地运行机制。”成铁中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会议由省高院环资庭副庭长葛庆主持。成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瑶为会议致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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