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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付赡养费 强制执行不手软

发布时间:2024-09-07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老人家,这是您申请执行的赡养费,我们给您送来了,请收好。”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回款送到了年逾八旬、行动不便的杨某家中。

杨某与韩父共育有韩甲、韩乙、韩丙、韩丁、韩戊五位子女。2021年,韩父去世,杨某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且无经济来源,日常起居也需要人照料。五位子女偶尔能够回家照看母亲,但因出钱、出力的多少产生矛盾,均不积极赡养老人。杨某无奈,将五位子女诉至二道法院,经调解不成,法院判令五子女每人每月给付杨某赡养费600元。

韩丙、韩戊按照生效判决每月履行给付义务,但韩甲、韩乙、韩丁未及时履行,杨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分别与三被执行人通话后,采用不同方式破题。韩丁称自己忙忘了,拿着转账流水到法院说明情况,法官对其批评教育后解除了查控措施;韩甲第一次通话承诺给付后不再接听电话,法官依法对其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予以扣划;韩乙名下账户存款甚微,其称认为自己曾经付出较多,现在赡养费均分对自己不公平,不愿意履行义务,法官对其释明利害,现在有生效判决就不能再“讨价还价”了,案涉款项不多,判决时就已酌量各子女的履行能力,如果抗拒执行,可以采取罚款等惩戒措施,韩乙听到还有被罚款风险以后,电话中承诺筹款,隔日就将赡养费送到了法院。收齐回款后,执行法官带领助理第一时间将赡养费送到杨某家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9/028f6102d81b40ee8a1a1295914fc83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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