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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院长讲授法治“开学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9月2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莹来到北京十二中朗悦学校,接受校长郭建荣为其颁发的“法治副校长”聘书。

  

  齐莹以“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 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为主题,为该校师生送上了第一堂法治教育课。“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吗?”提出了第一个问题后,齐莹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问题”为核心,将这堂培育法治意识、传承法治精神的第一课层层展开。

  “作为法治副校长,要把法治的观念、法治的意识带到学校来,把法治的种子埋到每一名同学的心里。”立足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学生学习历史的实际情况,齐莹引经据典、以古论今,结合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用了神兽“獬豸”的传说及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商鞅“立木建信”、汉高祖刘邦“约法三章”的历史故事等,讲解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的重要性,指出不管是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构建,还是微观层面的个人权益保护,都需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崇尚法律、敬畏法律。

  “同学们,我们为什么要学法、知法、懂法,成为法律的自觉遵守者?”齐莹结合生动的司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学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齐莹结合房山区“平安好邻居”的特色品牌指出,全社会已经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鼓励同学们为和谐、平安房山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随后的课堂答疑环节,老师们和同学们都踊跃参与提问。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各司其职,它们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也是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齐莹向老师们和同学们具体介绍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自的职责范围,也分析了他们之间的联系。整个法治课堂氛围热烈,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热情,气氛活跃。

  下一步,房山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加强院校合作,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法律护航作用,在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图/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刘海瞳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f1/jcdt/202409/t20240905_1667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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