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图眼前私利,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巨额财物。近日,经漳州市龙海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因犯诈骗罪被龙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吴某是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某房地产的置业顾问,主要职责包括接待客户、介绍房产信息以及处理购房手续。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间,吴某蓄意欺诈他人,违反公司规定,私自收取费用。他谎称缴纳公维金可赠送物业费,通过伪造电子版收据等欺诈手段,骗取了包括高某、赵某在内的23位业主的信任。吴某以定金、契税、公维金等名义,诱使受害者将款项转入自己的微信或指定银行账户,总计非法获取了33万余元。这些资金最终被吴某用于个人消费。
其间,被告人吴某还以帮忙装修房子等理由,骗取4名被害人合计22万余元,并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和还债。后被害人报警案发,被告人吴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归案后,被告人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还部分钱款。
(见习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孙小菲 王衍松)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