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能者师,奉贤者师。自古以来,师者,无不以思而先,以思而贤。只有那些勇于思索、善于思索的人,才有可能创造某个领域的奇迹。在我省政法系统队伍中,也有这样一群“师者”,他们或是年轻干警的引路人,无私地传授工作经验,发挥好“传帮带”作用,让一个个“小白”成长、蜕变;或是校园里的“兼职教师”,在一方黑板前宣扬法治,教会孩子学法懂法守法尊法……
今天是教师节,一起走进我省政法系统“老师”们的“课堂”,领略他们别样的“三尺讲台”风采……
在网上遇到骗子时,一名初中女生果断告知了老师,并报了警——
因为我听过“检察官老师”的课
□记者 陈钦祥
9月2日,福州长乐的中小学校迎来新学期。
当晚,窗外已是华灯初上,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郑玉芳放下案卷,仔细翻看起白天课堂上孩子们给她的留言。
“这样的课我第一次听,希望您下次还能再来。”
“‘检察官老师’的课让我学会了很多,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
凤舞龙飞的字迹背后,孩子们故作成熟却显稚嫩的语气让郑玉芳忍俊不禁。
郑玉芳的身份有点“特殊”:她除了是一名检察官,还是长乐一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是孩子们眼中的“检察官老师”。
新学期来了,郑玉芳又开始“忙碌”起来了。开学首日上午,她再次踏进中学校园,给孩子们带来“开学第一课”。
当清脆的下课铃响起,一群少年从她面前经过。“检察官老师好!”少年们带着灿烂的笑容朝她问候与敬礼。“你们好!”郑玉芳亲切地回应着。
孩子们写给郑玉芳的“心里话”小纸条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郑玉芳坚持并热爱着“检察官老师”这个身份。在繁重的办案工作之余,她乐于穿行在长乐大大小小的校园,为学生、教师、家长送去法治课。在当晚的众多留言纸条中,一个叫琴琴(化名)的名字引起她的注意,这个名字与琴琴的“学姐”,也是郑玉芳此前一个案件当事人重名。而这巧合的一幕也将她的思绪带回到几年前……
那起案件中,当年就读初二的琴琴(化名)令人印象深刻。琴琴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忙于生计。缺乏关爱的琴琴便在网上交友,并结识了自称18岁的男孩小杨(化名)。在网络上,小杨对琴琴关怀备至,让她心生暖意。但在之后的相处过程中,琴琴根据其行为举止断定他是骗子,并将此事告诉了老师,老师便报了警。警方最终查实了小杨伪装身份,已39岁的他性骚扰多名未成年女生,并性侵了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犯罪事实。
民警在询问琴琴时问道:“你为什么觉得小杨一定是骗子?”她回答:“初一的时候,有位检察官老师曾来我们学校上过防性侵课,还讲过类似的性侵案例,所以我想他肯定是个骗子。听了‘检察官老师’的课,我自己避免了伤害,还帮助抓到了坏人。”
琴琴的这段话,让郑玉芳无比欣慰,她正是琴琴所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在“开学季”面向初一年段的同学们开展防性侵主题讲座,是她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的“铁律”。
郑玉芳总想着,或许当下不知道一堂课能给孩子们带来什么,但是当孩子们在人生迷茫的时候,能够因她的一堂课有更多选择和可能,这便是它的意义所在。
琴琴的选择就是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