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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结婚引发的“错误婚姻”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1984年,在高安市某村一村民家中诞下一名女婴,作为邻居的闺蜜也前来道贺。次年,这位闺蜜也怀孕并生下一女,巧合的是,两家都将孩子取名张丽(化名,年长的称“大张丽”,年轻的称“小张丽”)。

  两名女孩相伴长大,谁能想到,她们在未来却因为重名发生过多次纠葛,惹上系列麻烦事。近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借用同名同姓邻居身份结婚的婚姻被撤销、纠正。

  

  漫画/刘晨阳

  买房遇阻

  2024年年初,大张丽看中了一套房产,经过协商后最终敲定购买。当其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在其名下有两条时间上重合的婚姻关系,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而这两条重合的婚姻登记信息,还要从大小张丽的“纠葛”说起。

  2000年,小张丽决定南下打工,但因未满16周岁无法参加工作。正当小张丽感到忧愁时,其母亲想到闺蜜家的大张丽此时已满16周岁,于是小张丽的母亲便找到大张丽母亲,希望能借用他们家的户口簿,用大张丽的身份帮小张丽办一张居民身份证。

  拗不过闺蜜的请求,大张丽的母亲在未告知大张丽本人的情况下,偷偷将户口簿交给小张丽母亲。最终,一张显示着大张丽公民身份号码,却是小张丽头像的居民身份证被办了下来。

  借名结婚

  多年来,小张丽用着大张丽的身份工作生活,对此大张丽却毫不知情。

  直到2005年,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大张丽遇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双方情投意合,很快便决定登记结婚,但未将户口从老家迁出。

  同年,小张丽也遇到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并一同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被工作人员告知小张丽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需再等等。

  此时的小张丽已经身怀六甲,这也愁坏了小张丽一家。小张丽的母亲再次想到了大张丽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于是,她又一次找到大张丽母亲商量,希望能再次借用他们家的户口簿以及大张丽的身份信息帮助自己的女儿完成婚姻登记。

  最终,小张丽向民政部门提交了自己的照片,大张丽的户口簿以及曾经办理的那张含有大张丽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因婚姻登记网络系统未覆盖的原因,民政部门审核时并未发现异常,用小张丽与其爱人的照片制作了载有大张丽信息的结婚证。婚后,小张丽与其爱人一直持续生活至今,而大张丽一直被蒙在鼓里。

  2017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大张丽从知情人口中得知,小张丽其实是冒用自己身份信息结婚。

  窗户纸被捅破后,大张丽要求解除与小张丽丈夫的“错误婚姻”。于是,大张丽便选择与小张丽丈夫以领取离婚证的方式结束这段荒唐的关系,随后小张丽与其丈夫重新进行婚姻登记。

  本以为这次操作能彻底斩断与小张丽之间的身份纠缠,但怎知重合婚姻的信息成了自己买房的阻碍。

  依法纠正

  “这次我一定要彻底纠正这段错误婚姻。”2024年6月,大张丽向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撤销其与小张丽丈夫的婚姻登记信息。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立即对案情进行梳理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认婚姻登记存在错误的基本事实。随后,该院通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查明案件中存在的违反办理结婚登记规定等问题。

  通过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法律层面纠正了大张丽与小张丽丈夫的错误婚姻登记,并协调民政部门为大张丽出具说明情况的文书。最终,这段“错位”婚姻被彻底纠正。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随意出借公民身份信息,如身份证等,可能会带来诸多不良后果,公民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避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10/2024091059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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