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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法院跨省执行3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全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全南法院)执行干警在从福建省福清市执行完任务返回全南县的路上,得知一名“消失”许久的被执行人“现形”了,于是转赴浙江省龙港市。8月27日,执行干警成功将该名拒执罪嫌疑人潘某抓获,并为申请人黄某追回33万余元案款。

  潘某个人投资设立了某公司,2018年至2021年,该公司在全南县黄某处购买材料,但仅支付了部分货款。2022年1月,潘某确认尚欠黄某货款34.9万元。黄某多次催收未果后,将潘某诉至全南法院。法院判决潘某偿还剩余欠款,但潘某躲避执行。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潘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1万余元欠款,随后再次失联。执行干警发现潘某在负有执行义务期间,将其名下房产虚假转让给亲属,企图逃避执行。全南法院执行局认定,潘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引导黄某提起刑事自诉。

  今年8月13日,潘某的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承办法官随即向全南县公安局申请将潘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8月27日,龙港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发现潘某踪迹,并对其实施逮捕。

  接到消息后,正在从福清市返回全南县的全南法院执行干警,驱车来到城西派出所。潘某在见到执行干警后,立即联系亲属筹集了33万余元案款当场履行。黄某收到案款后,撤回了刑事自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09/2024090959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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