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司法厅推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手册
9月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省司法厅近期在总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推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手册,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包含《党委(党组)建设“六个标准”指导手册》《党支部建设“十个标准”指导手册》《党小组战斗指数评价标准指导手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标准指导手册》,涵盖了党委(党组)、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和党员管理各方面、全过程。
《党委(党组)建设“六个标准”指导手册》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6个方面,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管理服务等规范化运行机制,形成6个标准47个党建事项,配套建立了党委(党组)基础性考评体系,促进党委(党组)在规范建设上有新进展、工作质量上有新提升、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支部建设“十个标准”指导手册》围绕“组织设置、工作职责、学习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发展、党内监督、活动阵地、群众工作、台账管理、目标管理”10个方面,丰富充实了党支部监督制度、阵地建设等标准化工作内容,形成10个标准66个工作事项,配套建立了党支部党建考评体系,全面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党小组战斗指数评价标准指导手册》规范梳理了党小组组织设置、综合评价等系统化建设流程,共形成“政治指数、组织指数、业绩指数、作风指数、廉洁指数”5个评价标准27个工作事项的综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党小组战斗作用,进一步夯实党建“前沿阵地”,激活组织“神经末梢”。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标准指导手册》优化明确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精细化管理举措,形成了“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业绩指数”5个评价标准21个工作事项的综合考核体系,对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有效监督、正向激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