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相关部署落实落细,协同港澳高水平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获评全省唯一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连续7年在法治广州建设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其中连续5年第一,1年获免考资格,单列优秀等次),“法治化环境”评价排名居中国自贸区第一名。
强化立法保障,做优营商环境“硬支撑”
推动省人大出台南沙首个省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为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立法支撑。推动出台市政府规章《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支持南沙区开展港澳企业直接登记试点改革,先行先试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沙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涉外法治先行区”行动方案》,出台全省首个区(县)级法治化营商环境规划,提出96项具体措施,系统性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市率先出台持续深化行政机关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意见20条,以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热度。
深化规则衔接,推动法律规则“软联通”
组建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项工作组,开展粤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交流活动,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2023国际商事调解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等,推动实现粤港澳法律规则“软联通”。全国率先打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调解员+港澳仲裁员全流程参调参审模式,共聘任港澳人士21人担任仲裁员和调解员,累计参调参审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92件,率先搭建港澳籍仲裁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合作化解平台。全国首创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建立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推动制定市政府规章《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人士执业实施办法》,为港澳专业机构资质和专业人才执业资格在南沙区衔接备案认可提供法制保障。
南沙区在全省率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实体化运作
打造涉外高地,构建高端法律服务“生态圈”
高水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落地全市首家域外法查明机构“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进驻全市首家粤港澳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打造全链条、一站式、国际化高端法律服务模式。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获国家发改委授牌运营,建成全国首个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设立广州国际商事商贸调解中心南沙办公室,开展市场化商事调解。建成广州市首个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全国首个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入驻南沙,着力打造集涉外法律咨询、调解、交流、研究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涉外法律服务高地。
南沙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聚焦人才培育,强化涉外法治人才“软实力”
与中山大学签订共同创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框架协议,打造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签订涉外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共建合作协议,赋能涉外法治专业能力专业人才培育。全国率先建立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为港澳律师在南沙执业提供全流程服务,已孵化18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推荐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纳入广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已推荐33名律师入选省、市首批涉外法治人才专家。
南沙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