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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消失的“玛瑙石”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辽宁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2024年9月2日,阜新县公安局十家子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孙某报案称:自己的玛瑙厂房被人撬开了,厂房内的玛瑙原石被盗数吨,价值近10万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孙某平时在市内做玛瑙生意厂房疏于看管,所以具体被盗事件孙某也说不上来。民警通过大量工作,发现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并判断出嫌疑人是对原石颇为了解,选择偷走的原石都是相对值钱的。

    他会把玛瑙原石带到哪里去呢?巧的是,第二天正是当地的玛瑙集市。被盗的玛瑙原石会不会在那里出现?民警兵分几路开始对玛瑙市场进行侦查......9月3日早6时许,便衣民警在集市上看到疑似被盗原石,经过失主辨认,他肯定这就是他被盗的原石。民警将嫌疑人姚某当场抓获,并在嫌疑人车内找到作案工具及部分未摆放的原石。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姚某常年往返于外市、阜新两地靠倒卖玛瑙原石为生。经过深挖,嫌疑人7月份曾在同一厂房偷过一次原石,看自己事情并未败露,他抱着侥幸心理,9月1日晚11时左右,他又再一次实施盗窃行为。本想能大赚一笔,不承想这么快就被民警抓获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黄阳茗


原文链接:https://gat.ln.gov.cn/gat/ztzl2021/zqskzl/202409130926346247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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