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因海而生,向海而兴,拥有1600余艘在册渔船和数万名渔民。在连云港的浅海区,分布着一种极小的贝类——蓝蛤。这种贝类幼苗时期小如沙子,能长至瓜子大小,被海边人俗称为“海沙子”或“海瓜子”。它既是喂养基围虾和梭子蟹的重要饲料,也可成为人们饭桌上的美味佳肴,是我市浅海滩涂主要的经济贝类,涉及上亿元的海洋经济产业。
然而,近些年,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蓝蛤的案件却时有发生,不仅如此,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还经常听到涉案渔民的“抱怨”——“知道是禁用渔具,但只有这种渔具能采收。”“过了禁渔期就没有‘海沙子’了。”“不让捕,让我们这些靠捕捞‘海沙子’为生的如何生存?”
渔民们所使用的渔具“拖曳泵吸耙刺”已于2014年被列为禁用渔具,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出海捕捞蓝蛤,这已构成非法捕捞罪。
一边是渔民的生计问题,一边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我们陷入了深思。蓝蛤是否可以通过别的方式采收?有多少渔民以此为生?捕捞蓝蛤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有多大?为了寻找答案,我们公益诉讼及食药环办案组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捞案,发现连云区先后有18人因非法捕捞蓝蛤进入司法程序。这些人大部分是我们本地的渔民,蓝蛤捕捞更是他们祖祖辈辈的营生。
在刑事打击外是否还有可以兼顾两者的解决之道?我们与人大代表、渔民代表、公益志愿者座谈,走访渔村、出海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深入了解蓝蛤的捕捞传统。走访中,渔民告诉我们,蓝蛤都埋在海底泥沙里,人一下海,就把海水搅浑了,根本看不见,很难采收。不仅效率低,还存在安全隐患。
面对渔民们的困境,我们多次邀请林海、公安、海警等部门和海洋渔业领域的专家开展磋商,共同论证使用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采收蓝蛤的实际后果。
经过3个多月的走访、座谈和论证,我们发现使用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采收蓝蛤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传统人工采收效率低,无法应采尽采,捕捞期一过,死亡后腐烂的蓝蛤还可能污染海洋,如果能试点特许采收,就可以兼顾到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
2023年5月,我们梳理前期调研、论证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协助区林海局向上级申请蓝蛤特许捕捞试点,并积极参与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2023年8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批复同意在连云区海州湾内7处共1693公顷确权海域使用“拖曳泵吸耙刺”采收增养殖贝类试点,成为江苏省首家获批国家级试点。
时隔十年,海州湾的渔民们使用传统渔具捕捞蓝蛤终于不再触法!
渔民的生计问题解决了,但如何防止有人借特许试点政策之机捕捞其他海洋渔业资源,成了我们思考的新问题。
我们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出台了《连云区增养殖贝类特许采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共管机制,要求蓝蛤捕捞船必须在西墅码头定点上岸,进出港需及时报备。
同时,我们也注重宣传防范。今年5月1日,黄海禁渔期正式开始,与此同时,蓝蛤捕捞季也悄然到来。公益诉讼及食药环办案组会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多次前往西墅码头实地走访,查看试点进展,并开展护航伏季休渔的法治宣传活动。
如今,站在连云区西墅码头上,船只往来有序,渔民们或是忙着准备出海;或是卸下一筐筐蓝蛤满载而归。我们更深地体会到,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蓝蛤虽小,却能铺就渔民们的致富路。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条框框,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应当是我们贯穿始终的理念指引。
未来,我们更将持续关注特许捕捞试点进展情况,助力蓝蛤捕捞产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建设我们的蓝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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