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未成年人对校园欺凌的认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9月12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王紫琦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走进长春市第九十八中学,以“拒绝校园欺凌、防治青少年犯罪”为主题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课程中,王紫琦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校园欺凌没有被及时发现的原因以及应该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也会影响施暴者自身的人格发展和未来道路,在校园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校园安全的守护者,应当学会尊重他人,勇于对欺凌行为说‘不’”。
为增强讲座的实效性和互动性,王紫琦还设置了问答环节,鼓励学生们积极提问,就自己或身边遇到的困惑和疑虑进行交流。他以学生们的问题为切入点,就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以案释法,为学生们解答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他告诫学生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在青少年成长的道路上,南关法院将继续发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将法治的种子“播”进校园,“种”在每一位青少年的心中,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