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号召,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警的奋斗精神和责任担当,近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支部大会,专题学习并传达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精神。此次会议旨在营造浓厚的崇尚先进、学习榜样的氛围,推动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初心使命,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潘非琼,中共党员,生前系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因长期坚守办案一线,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49岁。潘非琼同志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在政法工作一线忠诚为民、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
会议中,各党支部对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深入学习,并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要求:
要以潘非琼同志为镜,汲取其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精神力量,坚定不移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要深入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他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学习他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要把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紧密相连。通过学习先进事迹,激发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