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粤港澳大湾区合作落地见效的前提条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日前在前海国际高端智库集聚区举办第二届涉外法治论坛暨“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以此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所所长莫纪宏表示,涉外法治建设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利益、保障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紧迫之需,粤港澳大湾区是不同法律文化制度交流碰撞的试验场,具有特殊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近年来前海在法治创新和涉外法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并在五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打造与港澳及国际接轨的法律适用规则体系;二是营造法治建设生态,打造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三是聚焦机构建设,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四是积极联动港澳,提高涉外商事调解服务效能;五是服务国际合作,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机构云集的保护高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王锦侠表示,未来前海将持续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拓展前海的国际法律朋友圈、服务圈。
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表示,深圳正打造联动香港和澳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应努力克服要素跨境流动中的障碍、培养更多涉外法治人才,携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迈向国际一流、世界一流。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也有同感。“当前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建议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强涉外立法、建立健全涉外执法体系、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法治领域的国际合作,尤其是要加快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黄进说。
香港中国学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黄平则强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粤港澳大湾区合作落地见效的前提条件。“从内部来说,这是服务于国家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服务于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从外部来说,这是国际竞争加剧背景下,应对体制机制和法律层面冲突矛盾的法治路径。”黄平认为,与内地依法治国建设相协同,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亦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港澳研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涉及面广,需求量大,有效供给少,需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莫纪宏强调,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内功,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清晰的逻辑和全面的法律知识,该所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提供智力支撑,为粤港澳大湾区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提供法治保障。
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家级涉外法治基地等共同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法治前海研究基地)、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前海基地等共同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