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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首次随案发出《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引导、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创新随案发出《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将拒不履行的风险后果提前告知义务人。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判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承办法官也向案件当事人李某发出《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要求李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首次随案发出的《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

该告知书与判决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本告知书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文书确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义务,不及时履行将会承担何种不利法律后果。比如进入执行程序后需承担执行费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可能被冻结,拒不履行可能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符合法定情形的,将被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在收到《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后表示自己已认真阅读,待付款时间到期后,会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

小小的一份《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促进立、审、执工作全面衔接的有益探索。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通过落实流程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导问责等措施,完善告知、预警前置机制,发挥敦促、提醒功能,变被动为自动,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胜诉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兑现,亲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9/ab7bb9e2cde94eea97f57eabf411e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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