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琼海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主体责任,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求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助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李昌琴通过调查小明的成长生活经历了解到,被告人小明父母忙于工作,疏于对小明管教,导致小明过早辍学步入社会,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后果认识不够,从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经审理,小明因涉及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判决生效后,李昌琴法官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到,小明父母白天仍然忙于工作,只有晚上才有空回家,仍旧没有尽到管教义务。为避免小明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李昌琴法官要求小明父母在晚上下班带着小明一起到法院,并对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小明普及法律知识,分析其行为后果。
为督促监护人切实尽到监护职责,琼海法院还向小明的监护人依法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义务履行人既要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职责,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使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勤俭节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小明的监护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监护失责的问题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一定会依法履行好家庭教育义务,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和教育,重视家庭教育与孩子的品德培养,帮助其改过自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一直以来,琼海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融入办案日常。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带给父母的不仅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约束,更是一份浓厚的法治关怀。下一步,琼海法院将继续常态化聚焦未成年人成长,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审判工作融合贯通,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