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法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劳务合同纠纷,经驻庭调解员的耐心沟通,李某某当场向袁某某支付拖欠工资50000元。
袁某某于2014年在李某某处从事电力架线工作,工作完成后,因李某某经营不善,导致当年工资未予发放。期间,经袁某某多次催要,李某某向其出具欠条一张,并分期支付部分工资款15000元,剩余50000元工资至今仍未支付,袁某某遂诉至法院。
驻庭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起初,袁某某因对方拖欠工资多年,积怨已久,对诉前调解十分抵触。李某某则认为其小题大做,不愿调解。驻庭调解员见此情况,便分别劝解,对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听后态度都有所缓和。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敞开心扉、握手言和,李某某当场支付拖欠的50000元工资。
广安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司法最前沿,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小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