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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太平:拓展涉外法治建设广度深度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拓展涉外法治建设广度深度

  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孙太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州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围绕大湾区“一点两地”(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新定位,立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性,积极探索涉外法治工作新模式,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构建协同联动的涉外法治体系
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就是融合,落实到法治建设层面,就是要通过制度“软环境”的对接,提升协同发展水平。广州坚持整体谋划、系统布局,重点在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全面贯通方面下功夫,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创新涉外法治工作机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广州率先建立由40家单位组成的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设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有力抓手;成立全国首家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调动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参与涉外法治建设。通过多措并举、多点突破,广州涉外法治建设工作的“四梁八柱”已初步形成。
形成同频共振工作效应。涉外法治职责分散在各部门,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市中院推动基层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市检察院率先打造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市市场监管局与港澳海关建立知识产权跨境案件快速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保障大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发挥重大平台创新优势。大湾区融合发展越深入,对跨境法律服务的需求就越强烈。南沙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合作平台,对于引领大湾区融合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广州推动出台《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加快制定《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人士执业实施办法》,支持南沙打造“全国涉外法治先行区”等等,这些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打造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机制
建设国际一流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需要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当前,广州涉外法律服务还存在资源分布不集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供需对接渠道不畅通等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载体建设和战略支撑,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
聚集法治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资源聚集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实现多方共赢。广州着力打造高能级法务生态圈,优化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一中心三片区”功能布局:白云中心区建成广州法务大厦、广州律师大楼;天河高端片区形成高端法律服务业总部集群;海珠云上片区组建包括港澳律师在内的法律服务专家库;南沙国际片区打造涉外和涉港澳台法务集聚区。目前,广州中央法务区的“湾区”法务要素已集聚成势,一体化涉外法务高地初步形成。
强化专业力量服务对外开放。改革开放越深入,就越要强调法治。广州扎实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形成“一站式”跨境法律服务合作新格局。成立全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专业委员会,率先出台大湾区律师申请执业工作指引,首批大湾区律师全部在广州执业。港澳律师利用涉外领域专业优势,在提供便利化的跨境法律服务、助力大湾区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打造创新载体服务企业“出海”。广州建设了全国首个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提供政策咨询、风险防范、争议解决等服务;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组织“法企融合 新质发展”服务企业“走出去”系列活动,这一系列措施有效服务了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了涉外经贸风险防控应对能力,助力企业“出海”行稳致远。
三、培育堪当重任的涉外法治人才
人才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涉外法治人才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需要。广州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完善跨学科、跨专业的协同育人模式。
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阵地。专业人才培养既要数量更要质量。为培育引进高精尖涉外法治人才,广州创设了律师事务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法律服务人才分层分类培养方面,开展优秀青年律师“凌云计划”。同时,与中山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育机制。成立涉外法治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涉外法律服务专家智库,吸引和带动了一批学者专家参与涉外法治建设。
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合作。为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广州先后与法国、意大利、荷兰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及法学法律界深入交流,在法律服务机制合作、人才培训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与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签署合作交流协议,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立涉外法治合作机制。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广州海法论坛”,为涉外法治人才交流提供重要平台。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储备。广州建成全国首个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涉外律师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成长发展平台。目前,全市有涉外立法咨询专家近400人、涉外审判人才99人、涉外公证员170人、境外仲裁员近240人、涉外律师超1800人。齐备的人才方阵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提供了重要支撑。
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制度衔接,还有许多困难要克服,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法治是创新发展的前提、保障和动力。广州将坚持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一体推进,持续健全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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