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完善各项机制和关口,强化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
该院建立“检查+评查”机制,案件归档前实行“个人自查+部门核查”模式,将案卡填录、办案时长等纳入评查范围,今年以来已评查各类案件172件。同时,该院把好案件数据关,完善“案管+督察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业务数据质量监管机制。
此外,该院把好案件流程关。案件办理中,案管人员全流程参与,实行“流程监控重点+数据核查要点”双向推进。今年以来,已发起流程监控138件次,发出口头提示135件次、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 (林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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