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近年来,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听庭评议工作获实效。
该院制定《关于进一步细化刑事检察部门出庭能力建设的工作规定》,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坚持评议方式多样化,实现常规庭、随机庭、示范庭等交叉进行;坚持评议主体多元化,如对于王某某受贿、诈骗、洗钱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资深法官、侦查(调查)人员等一同听庭。此外,该院邀请侦查调查部门和一线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员观摩疑难复杂案件庭审,实现业务水平和警示教育效果双重提升的目标。 (林韵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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