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难维系,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后上诉。近日,一起发回重审的离婚案件在平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调解下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叶某甲(女)与叶某乙(男)于2015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矛盾日渐焦灼,致使夫妻感情难以维续。2023年底,叶某甲向平和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审过程中,叶某乙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且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问题,不同意离婚,故一审判决未准许双方离婚。叶某甲不服,提起上诉。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平和法院重审。
接到案件后,平和法院副院长赖贤平通过仔细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梳理双方的症结所在,多次上门与当事人沟通,用心倾听双方讲述婚姻中的种种矛盾。有抵触情绪的叶某乙逐渐敞开心扉,同意与叶某甲进行调解。经协商,双方就离婚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成功化解。(陈剑平)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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