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区矫正对象储某某因在没有采伐证的情况下滥砍松树,构成滥伐林木罪,需履行补植复绿义务,按照要求,储某某在其犯罪行为实施地——仪陇县柳垭镇回龙观村补植树苗1000余株。
近日,仪陇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会同县法院、检察院、自规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回龙观村查看补植复绿情况。
储某某向大家介绍:“这几片山坡都是我补种的树苗,是在自规局专家的建议下种植的一米左右的松树、柏树等等,已经长高一大截了。我以前不懂法,不知道滥伐林木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现在我已经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种这些树,希望能对生态修复起一点作用。”
经现场确认,储某某补种的树苗长势较好,成活率已达标。复查小组要求储某某对补种的树苗精心养护,把恢复生态、保护环境资源深植内心,复查小组也将持续跟进修复进度,确保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得到更多修复。
增绿就是增优势,补植就是补未来,护林就是护财富。下一步,仪陇县司法局将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社区矫正”模式,推动矫正教育与生态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督工作,定期对行为人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确保被毁山林复绿,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陈玲、张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