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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加强业务指导 严控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案件审理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专职部门,不仅要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还要利用自身优势,把开展专业学习教育、深入基础调研、解决监督执纪实际问题有机融合,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强调。

  近年来,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审理室立足“政治之审”根本定位,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采取“集中学+分组学+研讨学+个人学”模式强化自身建设,通过“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反馈”方式严控案件质量,以“审理之为”为努力推动富滇银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学习筑牢理论基础。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培训,重点围绕金融企业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解读指导,通过以案为例组织研讨,从不同视角分析和思考新旧《条例》变化,深化对党纪党规的理解把握。截至目前,共组织分组学习研讨7期,集中培训1次;通过“支部统筹学、会议传达学、专题培训学、个人自主学”方式,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机结合起来,在“通篇学、精细学、领会学”中打牢思想基础、掌握科学方法、细化工作重点、明确监督方向,截至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5场97人次;专题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并结合实际就如何适用《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及企业内规向富滇银行提出工作建议;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三章规定的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如何同《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衔接组织座谈交流,扩展对《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的理解认识。

  深入调研解决实际困难。为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的“业务指导”职责落到实处,适时对富滇银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前面向富滇银行全体纪检监督员征求意见,就日常学习中以及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堵点征求典型实例,对收集到的13份57个问题认真分类整理,针对“疑难杂症”安排专题课程、及时给出解决问题的理念标准和方法路径、着力补齐业务短板,有效提升基层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同时,针对监督执纪问责适时与三家设纪委的分支机构开展专题交流座谈,有针对性的加强指导力度,协助完善监督执纪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严格把关提升案件质量。发挥专业优势,对富滇银行自办案件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进行审核把关,反馈审核意见、加强规范指导。同时,针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条规引用不精准、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链条不闭合等问题,通过反馈《审理意见》《补证通知书》等方式严控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监督制约、审核把关的职能作用。“梳理总结审理意见时,审理人员会针对存在问题再次全面系统学习党纪法规,进一步提升审理专业能力。同时,以书面反馈的方式,能更好地履行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案件承办部门移送审理案件中程序和实体方面不规范的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明显提升。(责任编辑 黎鸿凯)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paizhudongtai_0920/132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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