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余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案子判决了,但检察履职没有结束。
余某某发现延平区玉屏桥的配电室门未上锁、配电室防护网有破损,便起了盗窃路灯电缆线的念头。2023年7月至9月期间,余某某先后5次到玉屏桥路段盗走路灯及景观灯的电缆线,后将电缆线剥去外皮取出内部铜芯售卖。经认定,被盗电缆线价值共计6000多元。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被盗路灯的相关管理单位在资料管理、安全管理、防范意识等方面存在漏洞,于是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完善工程信息资料管理、健全公用设施巡查制度、加强维护人员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认真整改,并以该案为契机,强化相关场所的监管和防盗措施,进一步加强职工的管理培训,增强职工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施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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