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给我们公司一个重获新生的机会,经过这次教训,我们今后一定积极承担公司应负责任,保护良好的信用口碑。”近日,白山市江源区某公司相关负责人专程来到江源区人民法院真诚地表达了感谢。
该公司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判赔偿货款20万元,然而在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未主动履行。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线上线下查控,综合考量公司的偿付能力后,认为其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今年7月,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单。“我们承办人明确告知他们经营者,如果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一系列失信后果。”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该公司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无法兑现,但公司生产还能正常运转,并郑重表示正在筹措资金,希望法院能促成双方和解。
就在双方和解期间,一个项目投资被提上日程,这对该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投资。执行法官了解到公司经营状况和产品的前景后,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也向该公司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帮助该公司顺利实现了融资,摆脱了发展困境。
下一步,江源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通过信用修复为企业发展减负,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经营主体健康长远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