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弋阳腔能保护、传承、发展得更好,9月26日,《上饶市弋阳腔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首部非遗戏曲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 弋阳腔是我国古老的戏曲声腔,与昆山腔、余姚腔、海盐腔并列为明代“四大声腔”,在中国戏曲史上具有突出地位。弋阳腔蕴含独特的历史、文学、美学、艺术价值,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尽管名声在外,但是弋阳腔的传承保护状况却并不乐观。目前,弋阳腔仅有1名国家级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最小的也已是79岁高龄。“除了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缩减外,弋阳腔还面临着受众减少、流布范围缩减、创新乏力、剧目生产能力不足等问题。”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说,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弋阳腔的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势在必行。 今年年初,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制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于8月30日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周建新介绍,《条例》共23条,在全面总结弋阳腔保护传承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当前的困境与问题,对立法进行了系统性的设计和创新性探索。 《条例》明确了弋阳腔保护传承的职责分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传承体系。在保护传承上,《条例》明确,人、财、物保障是前提,并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进修培训、激励措施四个方面对人才保障进行了规范。《条例》还对弋阳腔保护传承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细分为挖掘保护、理论研究、技艺传承、创新发展四个方面。其中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弋阳腔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方式,让弋阳腔进景区、进校园、进村(社区)。 上饶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顾呈坤称,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离不开立法的制度规范。《条例》的出台,为弋阳腔的后续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和引领,也填补了我省非遗戏曲文化领域的立法空白。 “弋阳腔一直在保护传承的路上前行,《条例》的通过,无疑给我们弋阳腔全体演员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条例》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弋阳腔保护水平,激发传承活力,推动创新发展。”弋阳腔市级传承人、弋阳腔艺术保护中心主任杨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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