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法庭到新合村开展巡回法庭。
在中山全市,7个人民法庭全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3个人民法庭作为首批重点培育对象打造标杆工程;全市人民法庭深化“五个现代化”建设,组建18个新型审判团队,配备员额法官58人;2024年1月至8月,中山法院7个中心法庭共受理案件16558件,同比下降21.71%,办结14680件,同比上升15.93%,办案质效创历史最好水平。
这是中山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取得的最新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中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工作部署,主动融入中山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做深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高站位部署
启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中山是“市直管镇”的“直筒子市”,市级下辖15个镇、8个街道,市域内还有1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新区和1个经济协作区——翠亨新区,全市有138个社区和150个行政村。
与特殊行政架构相对应,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中山中院”)下辖市第一人民法院、市第二人民法院,2个基层法院下设7个中心法庭。从地区分布情况看,平均每3个镇街约设有1个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单位,是国家司法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对于镇域经济发达的中山来说,人民法庭承载着推动平安中山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多重使命。
2023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提出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当年1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会,部署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
中山中院立即响应、迅速行动,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暨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中山实践活动推进会,2个基层法院、7个中心法庭同步启动谋划“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今年1月,中山中院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升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中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任组长。中山中院聚焦制定了6个方面、20项任务的创建工作“施工图”,细化后的“任务书”在7个中心法庭“上墙”公示公开。
一场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活动在7个中心法庭中轰轰烈烈地开展。中山法院推出“龙虎榜”“英雄榜”,定期公布各法庭创建情况,各法庭形成了“比学赶超”的热烈创建氛围。
高规格联动
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廖万春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一脉相承,新时代“枫桥经验”赋予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更宽广的内涵。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审判组织,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也是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重要阵地。
近三年来,中山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9536件,占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20.6%;办结68980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数20.9%。中山涌现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开发区法庭、“全省推动前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坦洲法庭等先进集体,以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法院最美基层法官”谭敏、“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调解专家”黄燕芳等先进典型。
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成为中山法院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落地实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中山中院主动融入省委、市委“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制定《中山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加快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山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镇街等单位形成共识,实现多方高规格联动,系统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今年3月,中山中院向中山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关于统筹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建议,积极推动在市级层面印发了《中山市关于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方案》,建立了由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各镇街等参与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人民法庭参与社会基层治理进入了新阶段。
高规格统筹格局的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的健全,为高质高效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高标准建设
形成“一庭一品牌”示范效应
去年底,创建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全市7个中心法庭对标对表省法院“一降两升三优化”的审判质效评价目标,高标准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中山法院积极选树坦洲、火炬开发区、黄圃3个中心法庭作为第一批重点培育对象。3个中心法庭分别结合各自辖区发展特点和地域人文特色,因地制宜创新探索专业化发展路径,逐渐形成了“一庭一品牌”的示范效应。
坦洲法庭借力毗邻澳门的地域优势,于今年5月30日会同澳门中山坦洲同乡联谊会、坦洲镇侨联等部门首创“坦澳相融”涉澳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最优化解涉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路径。在疍家文化历史悠久的新合村创新打造“渔村法庭”,以及“夜调小区物业纠纷”“带案卷下超市办案”等实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广受群众好评。今年,在全省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现场会上,坦洲法庭获评先进典型,相关经验做法在会上推广。
火炬开发区法庭则借助“立、审、执、调”一体化平台,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保护力度,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制造业当家,成立“四最青年”调解工作室,持续打造具有火炬特色的调解品牌。
黄圃法庭围绕中山在全国首创的“妈妈岗”,在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黄燕芳法官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与辖区妇联设立“黄燕芳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常态化为企业“妈妈岗”提供“指导人民调解”服务,让妇女“家事”“工事”两不误。此外,黄圃法庭针对中山西北部片区制造业集中、商事矛盾多发特点,不断创新优化与南头商会诉调对接工作站服务,积极指导商会开展“商事纠纷商人调”,设立商事巡回法庭,将涉企矛盾纠纷高效妥善化解在“工厂大门内”。近年来,商事调解“南头经验”四获全国性表彰,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案例。
随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抓前端,治未病”的成效也越来越明显。2024年1月以来,中山法院各中心法庭通过指导人民调解诉前化解矛盾2273宗。
“中山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打造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中山样本。”廖万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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