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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 铁岭县委书记 常东旭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的二十大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今年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铁岭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理念,一体推进法治惠民、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县法治水平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胜利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树牢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定海神针”。在推进全县法治建设中,我县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治建设方向正确、走深走实。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全面依法治县的思想旗帜,纳入“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所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做到学深悟透,确保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做好合法合规性审核,从法治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每年制定下发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要点》,对本年度各单位承担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召开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单位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综合运用述法、考核、督查等方式,检视各单位工作成效,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四是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将干部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作为选拔干部的硬性指标,注重考察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充分运用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掌握的情况,对干部遵法守法情况进行相互印证、综合分析,着力将既能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努力做到以法治理念为引领,科学识别干部、科学使用干部。同时,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违法乱纪。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能够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减少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使政府的工作更具权威性和可预测性,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更有效地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的落实。我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一是突出抓好政府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决策工作,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统筹用好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式方法,确保决策符合实际、顺应民意。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让政府全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年初以来,通过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政府信息4284条。同时,以“铁岭县政务”微信公众号为龙头联同全县9个政务新媒体,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246条。三是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制定下发《铁岭县政府守信践诺监督考核方案》,完善拖欠企业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依法保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以政府诚信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提升。四是提高政务服务质效。着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做好“放管服”改革,抓好权限承接下放。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开展“综合窗口”改革,通过合理设置无差别和分领域综合窗口,实现“一窗接件、分类办理、统一出件”模式运行;推行并联审批,打造受审分离新模式,让更多事项由“可办能办”转向“好办易办”。深化“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领导干部走流程”等活动,打好“普惠式纾困+直达式支持+滴灌式帮扶”组合拳,真心实意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让广大企业家在铁岭县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三、加强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关键防线。我县始终坚持将其作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多方位多角度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不断树牢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一是态度坚决支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职能,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不得插手、干预具体的司法案件,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事关民生等重点领域政法干警与黑恶势力勾结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二是持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年初以来,共收到法律援助咨询96人次,受理援助案件66件,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覆盖率100%,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三是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有针对性做好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提升执法司法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执法司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深入推行涉企执法“五必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动执法部门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强化基层治理,构建法治社会。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必须把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良法善治作为基本治理方式,让基层治理安稳行驶于法治轨道。一是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各方力量,构建“1+5+5+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基层治理运转更加便捷高效。建强网格力量,以村(社区)“五级网格”为基础,着力构建“全科”网格,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等方式,推选能力强、素质高的党员和群众担任专职网格员,将党建、综治、安监等职能全部纳入网格,实现“一网多能”“一网覆盖”。二是抓牢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行动,强化“两所一庭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同步用好“网格员”力量,重点对容易引发命案的婚姻家庭、男女关系等各类隐性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形成多元化解合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持续提高信访工作质效。坚持开展“开门接访”“周末接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约访,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厘清信访问题背景成因和类别诉求,将“三到位”挺在前面,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整治,推动治安刑事警情持续下降,社会保持平安稳定。聚焦重要时段节点,部署警力开展街面巡逻查控工作,让人民群众“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增强群众安全感。

            五、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我县高度重视法律知识普及,切实抓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综合运用阵地建设、普法宣讲等方式,将法治观念深植于广大干部群众心中,形成全社会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自觉追求。一是压实领导干部普法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全覆盖,法治宣传全方位、无死角。二是着力打造普法宣讲阵地。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在各村打造普法示范点,在新台子镇、腰堡镇等经济较好乡镇,打造宪法主题公园、民法主题公园,以阵地为依托,把普法融入村(社区)工作和乡镇文化活动中。三是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全面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各村挖掘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推动参与本村法治实践,带动本村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四是创新多元化宣讲方式。借助社会对重点案事件的关注,打造“法治精品”项目,讲好“法治故事”,用好“炕头学堂”宣讲品牌,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聚焦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满足群众多样性的学法需求。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我县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县域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胜利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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