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4000多双雪地靴上的侵权标识已经全部去除并销毁,双方检查确认没问题之后,雪地靴已经全部退还给盈某公司了。”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徐智媛又拨通了南沙海关的电话,得知双方当事人已在海关的扣押仓库,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这才舒心一笑。
4000多双雪地靴本应飘洋过海去交易,但还没出国门就被拦下了,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一次海关检查说起。
今年4月,南沙海关工作人员如往常一般对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检查。但当看到盈某公司委托报关公司申报出口到澳大利亚的一批货物时,却察觉到了异样:货物中有雪地靴4770双,均使用了美国企业德某公司的权利商标。
经权利人确认,上述雪地靴为侵权货物。南沙海关依法扣押了这些雪地靴并立案调查。
“海关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之后会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而你们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由法院和海关共同组织调解。”这是一起典型的进出口侵权纠纷,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南沙海关法制科副科长胡立建议将案件导入“南沙自贸区法院驻口岸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调解。
该中心由南沙法院联合南沙海关于2019年成立,旨在对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实现司法提前介入,从而做到提前预防、诉前化解,提升解纷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调解结果和诉讼的判决结果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吗?万一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我们还要去起诉吗?”由于此前没有尝试过类似的解决方式,德某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出一丝担忧。
徐智媛解释道:“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与诉讼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比诉讼,程序更加简单灵活。”
为打消顾虑,徐智媛又进一步说明,申请司法确认无需缴纳诉讼费,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些雪地靴我们拆除标识后能拿回去吗?”盈某公司同样有不少的诉求和疑问。
“基于绿色环保原则,在海关接受撤回扣押申请之后,你们需要在权利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保存仓库内移除这批雪地靴上的全部案涉标识,对于无法移除的,比如包装材料等,也要现场销毁。这样,这些雪地靴你们就可以拿走了。”胡立解答说。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作为调处中心指导调解法官的徐智媛以及作为调处中心调解员的胡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减少分歧,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初步和解协议。
7月31日,徐智媛在南沙法院和谐南沙多元解纷中心远程调解室组织海关调解员、双方当事人进行四地远程在线调解,德某公司、盈某公司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双方约定,盈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德某公司案涉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并承诺不再生产、销售或出口任何侵犯带有案涉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去除并销毁案涉4770双雪地靴上的侵权标识,同时向德某公司支付相应经济损失。经审查,南沙法院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民事裁定书。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近年来,南沙法院联合南沙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家单位共同建立知识产权“1+8”全链条保护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精准联动,在多元解纷、调查取证、联合查处等方面相互配合。今年以来,与海关联动开展调查取证、调解案件等20次,涉进出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成功或经调解撤诉比例达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