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条小鱼苗在养殖场里快活地游着,鱼塘主这边忙活着给鱼苗装车发货,那边又有新的客户来上门签订购苗合同了。
在阳江阳春市潭水镇,鱼苗孵化产业蓬勃,已形成了小鱼苗“孵化”出“大产业”的喜人局面。
“多亏了一张‘良方’,现在客户上门订货,哪怕是再熟的朋友,他们都会自觉地提出签署合同。”来自当地鱼苗孵化产业协会的一名成员再次看到林辉,开心地走上前“报喜”。
“那就好!那就好!看见大家自觉性这么强,我们也省心多了。”林辉招招手,一口流利的方言“俚语”与村民们唠着家常。林辉是阳江阳春市法院潭水人民法庭庭长,也是潭水镇村民们的“老熟人”。
这一纸解决村民烦心事的“良方”究竟是什么?要从今年4月发生的一宗案件说起。
“法官,他们两父子,一个把我的鱼苗买走,一个把我的鱼苗拉走,十年过去了,现在货款我一分钱都没收到!”今年4月,因追讨货款无果发生争执的刘某刚从派出所出来,又火急火燎地来到潭水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原来,刘某十几年前就已经在潭水镇某村进行鱼苗养殖。2015年5月,经亲兄弟介绍,以麦鲮鱼苗每万尾3元的价格,将价值36000元的1.2亿尾鱼苗出售给林某,并由林某的儿子到场把鱼苗拉走。
刘某想着,客户是亲戚介绍的,也算是朋友了,碍于情面便默许了林某的赊账行为。然而,出乎刘某意料的是,此后,林某便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最后连电话也不接,消息也不回了。
但是,由于刘某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他与林某达成了鱼苗买卖合同及林某父子收到鱼苗、运输鱼苗的事实,法庭驳回了他的诉求,刘某最终未能成功拿到货款。
林辉叹了口气,感慨道:“本案的难点在于,一方面时间跨度长,另一方面林某父子态度消极不配合,而且最重要的是缺乏证据。”庭审后,林辉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复盘分析,大家各抒己见。
在这之后,潭水人民法庭又出现了几起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并非个案!”发现这一重大交易风险问题,林辉陷入了思考:潭水镇的村民在交易时多依靠市场信用,一直都没有签订合同的习惯。这个问题还得想个法子,避免更多鱼塘主血本无归!
此后,林辉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走访了多家养殖户了解情况,但很快发现光靠自己忙不过来。“不行,潭水镇是鱼苗孵化大镇,光是孵化场就多达550个。”于是,他马上回到办公室草拟司法建议书,向鱼苗孵化产业协会提出司法建议,同时抄送至潭水镇人民政府,详细说明买卖合同签订的重要性以及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
“法庭发出的司法建议书真是一场‘及时雨’,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我们养殖户的心病啊!”林辉将建议书送交给阳春市鱼苗孵化产业协会后,会长敖道建为法庭的贴心周到连声称好。
精准把脉,一谏一纳之下,为潭水镇养殖户鱼苗交易提供了充足的依据,让村民们更加重视合同的订立,强化证据意识,防范交易风险。一纸“良方”有效诊治了养殖户的心病,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潭水镇“支柱产业”的发展。
这是潭水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潭水人民法庭新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43.48%,获评“2023年度广东省‘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荣誉称号。
当笔者问起潭水镇的社会治理“秘方”时,林辉谦虚地说道,“哪有什么秘方!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们说方言,我们也学着说几句,拉近关系。他们不理解法律知识,我们就耐心摆事实、两边讲道理……”
潭水镇农村人口比例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地缘、乡缘、亲缘很大程度地影响着司法办案的深度和成效。近两年来,潭水人民法庭巡回法庭的足迹遍布辖区内的5个乡镇、近百条村庄,巡回办案达377次。法庭工作人员翻山越岭的足迹遍布辖区内所有村落,积攒了深厚的群众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