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圳、成都两地检察机关全面合作,近日,深圳市检察院、成都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全面合作共建推动示范区建设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推动理念共融、机制共建、成果共享、优势互补。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是党中央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据介绍,《框架协议》立足检察职能,提出13条具体举措,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将围绕维护高水平安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增进民生福祉、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衔接等方面,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健全交流机制、深度开展结对共建等方式深化合作,加快推进两地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据悉,此前深圳、成都两地检察机关还共同签署了《数字检察共建合作框架协议》,以数字革命赋能深蓉两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接下来,两地检察机关将在两个《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切实把握历史性机遇,对接两地“所需”,发挥检察“所长”,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