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劳务代偿工作站”在横栏镇司法所揭牌,中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横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金哲,党委副书记黄亮等出席仪式。
据介绍,设立全市首个环资审判劳务代偿工作站是中山中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裁判执行方式的重点工作。
揭牌仪式上,中山中院民五庭与横栏镇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
今年8月,中山中院一审的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诉郭某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在中山市司法局横栏司法所巡回宣判。该案中法院首次施行劳务代偿,判决赔偿义务人郭某某以从事公益劳动的方式折抵土壤资源价值损失赔偿金4691.4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宣判现场
2024年9月11日,中山中院向市司法局横栏司法所发出中山首份协助劳务代偿工作函,由横栏镇司法所协助该案劳务代偿的具体执行。目前,通过环保公益劳动的方式顺利实施2期劳务代偿,取得良好成效。
郭某某实施劳务代偿工作现场
中山中院民五庭负责人吴朝晖介绍,环境资源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山法院将以设立工作站为契机,围绕“绿美中山”建设,深入落实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改革要求,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助力中山生态环境全方位、立体化和系统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