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召开“涉遗嘱继承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了《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六起典型案例。
“立遗嘱人在60岁以下的案件逐年增多,呈现上升趋势。”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幼亭介绍说。随着遗嘱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立遗嘱人趋于年轻化,虚拟货币、社交媒体账号等新类型财产让遗嘱争议财产种类愈加复杂。遗嘱观念发生变迁,部分老年人将财产遗赠给保姆、护工等亲人之外的第三方陪护人员,因此产生的争议也不断增加。另外,遗嘱的真实性和效力仍是争议焦点,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申请鉴定比例超过半数,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新形式遗嘱在无效遗嘱中占比过半。
调研显示,部分当事人法律认知有待深化,自书遗嘱落款处没有签名、代书遗嘱见证人人数和身份存在瑕疵等问题较为常见,遗嘱形式要件缺失等是导致涉遗嘱继承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对此,昌平法院建议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正确理解遗嘱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各类型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提升订立遗嘱规范性。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例如遗嘱人相关笔迹材料、履行扶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防范法律风险。
通报会上,昌平法院民一庭负责人陈文洁、副庭长李戍环围绕遗赠扶养协议、居住权设置、打印遗嘱等热点话题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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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还提出倡议,村(社区)、妇联、民政等多部门深化跨部门联动,拓展涉遗嘱继承纠纷的多元化解渠道,构建老年维权联动机制,同时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财产处置的法治意识,从源头减少继承纠纷等家事矛盾发生,共同维护家庭幸福,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图/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