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寄送者将金条偷换成打火机并理赔 顺义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寄送者将金条偷换成打火机并理赔 顺义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王某在某快递公司下单寄送金条并为其保价,然而收货人打开一看,本该黄灿灿的金条却变成了一个打火机。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是谁偷换了“金条”?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寄送者因为将自己的金条偷换成打火机事后进行保险理赔,被法院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王某是一名快递员,十分熟悉物流行业的相关规定。这天,他看着保价及理赔规则,动起了“歪心思”。

  王某先是从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块假金条,并找到了一位线上回收黄金的买家。一切准备就绪后,2023年7月10日,王某在家中联系快递员上门取件,将假金条交给快递员进行包装。

  在快递员包装完毕去车里拿外部包装盒的间隙,王某趁机将假金条替换成了提前包好的重量相似的打火机,后将包裹交给快递员并按照黄金价值进行保价。

  快递投递被拒收后,王某虚构其邮寄的金条被调包的事实,向快递公司申请理赔,骗取理赔款人民币8.9万元。王某在诈骗理赔成功后,被快递公司安保人员发现并报警。

  2023年8月10日,民警将王某查获到案。现王某已赔偿被害公司人民币10万元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向顺义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赔偿被害公司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现已生效。

  顺义法院法官提示

  快递公司提供保价、理赔服务,原本是为了更好服务消费者,为消费者寄递快递提供保障、转移风险,然而如今却被个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本案中,王某利用保价骗取理赔款,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也严重消耗了快递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长此以往,不仅会让企业的正常经营遭到破坏,也会助长社会的不良风气。冒风险、钻空子、走“捷径”,最后只会走向歧途。

  与此同时,快递物流公司也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规范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例如在日常配送和包裹交付过程中,快递员们要注意将贵重商品随身携带或锁在车里,防止配送间隙财物被盗;快递转运点、寄存点应进行封闭式管理,避免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保护寄送物品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ajbb/202410/t20241010_16687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