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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免交诉讼费 司法救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我父亲去世了,有套房子还在他名下,我去房产管理部门问说要到法院起诉才能办证。起诉是不是还要交费?我家生活比较困难......”一大早,巫某甲就来到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焦急地询问道。

  “你不用着急,窗口这边有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只需要按照模板勾选相关信息,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对于生活困难无法缴纳诉讼费的问题,提供困难证明后,我们可以申请缓交、免交......”了解基本情况后,窗口人员指导巫某甲填写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完成立案,并给予相应建议。

  原来,巫某甲的父亲巫某系易地搬迁对象,属于在宁化县建档立卡可享受政策的脱贫对象。2019年,巫某在政府补助下购买了一套安置用房,因前期房屋不符合办证条件,故一直未办证,当房屋符合办证条件了,巫某却已去世,且生前未留下遗嘱,三名继承人因遗产分配存在争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经了解得知,三名继承人中,儿子巫某甲收入低,配偶潘某患有疾病,儿媳患有智力残疾,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一家人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查明情况后,承办法官建议巫某甲提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并提供贫困证明,最终为其免交诉讼费2714元。

  下一步,宁化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切实落实诉讼缓减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的诉讼成本,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罗宏丽)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1012/48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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