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拘调融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拘调融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通过拘留、调处相结合的执行工作举措,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柳某某向强某某借款5.5万元后未按期还款,还玩起了“人间蒸发”。强某某将柳某某诉至法院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然而,在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柳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强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游仙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系统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柳某某财产情况进行了排查,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申请执行人强某某在发现被执行人柳某某行踪后,立即将线索告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立即行动,随后在柳某某出租屋外将其成功挡获。到案后,柳某某仍然心存幻想,抗拒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15天的拘留措施。

  

  在拘留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对柳某某进行思想教育,释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干警的努力下,柳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与强某某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同时,强某某同意申请解除对柳某某的拘留措施。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下一步,游仙区法院将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努力在执行过程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陈彬 张黎 张倏越 赵银熙 文/图)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1012/29156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