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通过拘留、调处相结合的执行工作举措,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柳某某向强某某借款5.5万元后未按期还款,还玩起了“人间蒸发”。强某某将柳某某诉至法院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然而,在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柳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强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游仙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系统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柳某某财产情况进行了排查,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申请执行人强某某在发现被执行人柳某某行踪后,立即将线索告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立即行动,随后在柳某某出租屋外将其成功挡获。到案后,柳某某仍然心存幻想,抗拒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15天的拘留措施。
在拘留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对柳某某进行思想教育,释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干警的努力下,柳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与强某某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同时,强某某同意申请解除对柳某某的拘留措施。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下一步,游仙区法院将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努力在执行过程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陈彬 张黎 张倏越 赵银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