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衔接机制,推动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格局,10月11日,由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远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的“清远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伟光,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房梓华等参加揭牌仪式。
据介绍,成立该调解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为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有效预防、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开辟了新路径,也为涉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多方主体之间搭建起了沟通桥梁。
清远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办公地点设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将在清新、英德及连州等地设立调解工作站。调解团队由人民法院和司法局指派的工作人员、选聘的调解员以及行政机关公职律师组成,主要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诉前、诉中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对接收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专业审查和精准分流,将具有实质性化解可能性的涉诉行政争议引导分流到调解中心,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组织行政机关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努力打开案件“法结”,解开群众“心结”,让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审理,同时继续发挥调解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有效整合司法和行政力量,实现法院与政府部门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小切口”写好助推清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