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初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通过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的犯罪、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等14项重点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月9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以服务经济大局为己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据介绍,深圳市检察院出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制定依法惩治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犯罪、稳妥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加强涉企诉讼活动监督、完善检察服务经济工作机制等4方面20项针对性措施。
同时,结合办案实际和企业诉求,以个案办理为依托,推动完善各项“护企”制度。据统计,1-7月,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40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371人。
今年2月,深圳市某区检察院以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个案办理为切入口,通过磋商推动建立护企快速查办机制,帮助企业及时查处“害群之马”。今年7月,该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此外,依法稳慎适用羁押强制措施,推行涉企犯罪全流程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扣冻”企业财产问题,受理立案监督案件80件。检察机关还依法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今年前7个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302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4份。
为畅通涉企控告申诉渠道,深圳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区”,指派专人负责接收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案件线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涉企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在受理时加挂“绿标签”,强化涉企控申案件办理时效。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检察保护,切实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圳市检察院还与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检察机关联签文件,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联盟,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
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兴则经济兴。“检察护企”的核心本质是法治护企,让经营主体在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下健康成长。伴随“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深圳企业也实现了高质量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共有商事主体429.06万户,同比上升5.86%,其中,企业260.75万户,同比上升4.66%,占深圳市商事主体总量的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