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前夜好友相聚喝酒 次日驾车高速追尾

前夜好友相聚喝酒 次日驾车高速追尾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前一天晚上,与朋友相聚喝酒,隔天一早便开车上高速,一不留神追尾前车。近日,厦门高速交警发布该起因“隔夜酒”造成的危险驾驶案。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熊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厦门往漳州方向时,因车流量大,前方车辆排队缓行,熊某一不留神追尾前车,所幸车速不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将事故车移至应急车道。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熊某身上有酒味,可能涉嫌酒后驾驶,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测试结果为11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了解,事发前一天熊某从漳州前往晋江参加朋友店铺开业典礼,当晚好友相聚席间喝了点酒,隔天一早,熊某便驾车欲返回漳州。随后,民警带熊某去医院抽取血样,并对其开展普法教育,熊某表示后悔不已。

  目前,熊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张钊 余剑平)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1018/4875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