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魏城法庭在魏城镇铁炉村设置简易法庭,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发生在该村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村社干部群众到场旁听受教育,又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该案中,2011年2月,被告将其位于魏城镇铁炉村八组的房屋出卖给原告,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现原、被告因房前屋后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议,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负责承办此案的法官奉兴在了解案情后,决定将审判庭搬到事发现场审理。审理过程中,奉兴实地查看了现场,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随后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从法律规定和民间习俗等方面向原告和被告释法明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向当地村民发放了法律宣传单,并对村民提出的涉及家庭、邻里、产权等方面的纠纷化解法律需求进行了面对面解答。
近年来,游仙区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载体,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将法庭设在田间地头,把正义送到群众家门口,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冯坤 岳婷 赵银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