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接到一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电话,感谢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调解的方式,尽心尽力成功帮其拿回钱款。
被告张某为扩大经营,于2021年5月与A信托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向B保险公司签订保证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32000元。后因张某逾期未偿还借款,B保险公司向A信托公司理赔108396.66元,因张某未按约定向B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及违约金,B保险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厘清案情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并分别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帮助被告分析利弊。经耐心调解,B保险公司最终作出将还款金额降低至79000元,但需要被告一次性付清的让步。张某同意该方案并主动向B保险公司还清了79000元款项,收到款项后,B保险公司主动提出撤诉。 (童叶萱)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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