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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0-26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8月起,某物业公司与业主赵某所在小区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赵某以物业公司提供的管理和服务不达标为由拒缴2021年至2023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并梳理出争议焦点。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双方权利义务、类案处理思路、调解结案优势等。经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减免了部分物业费,赵某当庭支付物业费2800元。同时,物业公司也表示今后会经常与业主沟通,改进物业服务质量。

安图县法院将继续恪守司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10/7e149c4f7dec4938ac130dc46becdc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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