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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提升效能 聚力打造新时代舒兰执法监督“新样本”

发布时间:2024-10-26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舒兰市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党管政法重要职责,聚焦执法监督核心“主业”,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着力构建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实现了由点到面全覆盖,做到应监督尽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

健全体系,夯实执法监督“压舱石”。

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党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单位支持配合的监督体系,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执法监督重点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健全责任体系。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政治把关责任、执法司法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成立全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专班,明确业务骨干专抓,明晰主要职责、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受办时限及工作要求,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有力有效扎实开展。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吉林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中共舒兰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与市纪委联合制发《舒兰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机制》,有力提升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监督“利器”作用,下发《关于加强对政法领域执法司法监督的告知书》,有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汇聚合力,跑出执法监督“加速度”。

着力加强对司法工作闭环监督,有效形成执法监督工作合力。强化事前监督。健全规范党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以及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强化事中监督。强化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督办协调,处置指导。通过案件分析会商、重点案件评查、案件交办、督办等多种形式强化事中监督,加强一线督导指导。强化事后监督。强化类案分析,通过舒兰政法工作专报、通报、分析研判会等形式加强类案处置的经验总结和监督指导。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出台规范性指引,开展以案促改,加强执法办案问题剖析等形式予以监督,提高执法司法质量。

提升质效,吹响执法监督“冲锋号”。

牢牢扭住执法监督重点环节,切实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聚焦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以执法办案重点环节、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为重点,依法有序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检查活动,解决突出问题,严格堵塞漏洞,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水平。有效开展案件核查。实行“受理-研判-登记台账-制作交办单-制作处理卡-各单位派员取件-开展核查工作”的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对本级存在重大分歧或不能解决的案件,通过召开“三长会”,实现“四统一”即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执法标准、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注重结果运用,定期对核查单位办理出现瑕疵的案件进行评查通报;对于核查滞后的单位实行定期调度、领导包案、专人承办,把一体化监督落实到源头管控、动态巡查、查纠整改、责任倒查全过程。有效开展明察暗访。制定《舒兰市执法司法监督员履职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动态管理,从热衷监督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执法监督员,将监督活动纳入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办案各环节。组织监督员采取座谈、实地走访、查阅卷宗资料等形式,对全市政法单位有针对性开展明察暗访。

下一步,舒兰市委政法委将在执法监督工作上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以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10/26fb3756e7844d4a8dbdb11a49f66aa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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