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宜宾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双方建立联合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的对接、协调事宜,并就违规报销线索移送方式、追偿程序对接途径等医保基金监管协作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规定,促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
据了解,宜宾法院在审理的部分民事案件中发现,一些当事人采用违规报销医疗费的方式,将应由侵权人承担的医疗费部分向医保机构申领。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今年8月29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发送《关于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司法建议》,提出强化基金监管、健全协作机制、强化依法行权等建议,并与宜宾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座谈会。截至目前,宜宾全市法院已向医保部门移送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线索14件,责令相关人员退还或由医保机构直接追回医保基金共计186158.08元。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宜宾法院将强化与医保部门的协作、衔接,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张妍雪 刘书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