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探索推行“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执前拍卖新机制,并通过该机制高效处置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拍卖车辆溢价率超55%。
据悉,该机制省去立案登记、分流评估等环节,减少了执行费、评估费及拍卖服务费等成本,确保拍卖所得全额清偿债务,加快财产变现速度。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无需到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即可委托网拍平台,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法院作为监管方,对拍卖过程进行监督及指导。同时,债务人可免于信用惩戒,有助于形成引导债务人全面配合履行的高效率、低成本的财产处置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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