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充分发挥府检联动履职机制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优势作用,10月24日,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怀柔区检察院)和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怀柔区司法局)的协力推动下,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府检联动履职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着力打造府检联动“怀柔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怀柔提供新引擎。
明确“府检联动”机制的总体目标
《实施办法》强调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聚力构建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工作互助、优势互补、发展互促的“行政+检察”履职模式。
明确“府检联动”机制的主要任务
《实施办法》聚焦全力突破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以促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执法、促进溯源治理、促进公益保护为目标,联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融合推进溯源治理、矛盾化解,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其中专门从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角度出发,明确了程序衔接、加强行政非诉执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实施路径。
明确“府检联动”机制的协作保障机制
《实施办法》确立了数据共享、专题会商、办案协作、人员交流、跟踪问效五大机制,强调要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赋能助力府检联动履职高效化、标准化、精细化,为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制度基础。
下一步,怀柔区检察院将积极与怀柔区司法局共同发力,加强各单位联动履职,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协作、部门执法的工作格局,助推法治怀柔、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