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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身份证惹出冒名风波,线上听证会还原真相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一开始我真的感到非常绝望,多亏了三地检察机关在短时间内查清事实,让我人在广东、足不出户就解决了困难,现在终于可以去注册公司了。”近日,接到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积赐电话的梁某,得知自己被“正名”后感慨道。

  一、身在广东却成为江苏的法人

  2023年12月,经过职场十余年的打拼,事业小有所成的梁某决定成立自己的公司,却得知自己名下早已有了公司。

  广东东莞行政审批部门告知梁某,早在2015年,他被无锡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成为无锡一家名为畅联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自己明明一直在广东生活,怎么会成为了江苏的公司法人?2023年12月,梁某向公司现住所地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请求撤销变更登记,却被告知该公司涉及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刑事犯罪,不适用简易撤销,建议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024年2月,梁某向无锡市梁溪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因管辖问题,梁溪区法院未予立案。4月12日,多番碰壁的梁某向梁溪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丢失的身份证被冒用

  承办检察官杨积赐初步审查认为,梁溪区法院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但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畅联公司核准变更登记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错误。此外,梁溪区检察院还依托检察监督大数据综合研判平台,推送出畅联公司还涉及税务行政处罚,梁某也因此被列为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畅联公司的关联公司还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2009年的时候我不慎丢失了身份证,会不会跟这有关?”梁某怀疑他的身份证可能被他人冒用。

  为还原案件真相,检察官一方面向梁某户籍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发出《委托调查函》,核实其所述丢失身份证情况;另一方面调取畅联公司的企业内档,内档中的正是梁某遗失的那张身份证。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中的签名是否是梁某本人所写呢?检察官委托无锡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企业内档中9处梁某的签名进行鉴定。梁某找到了2015年前后签订的多份合同中的签名,提供给鉴定中心比对。鉴定结果显示,两份笔迹的字形结构、笔画形态均存在较大差异,可以证明企业内档签名是仿冒的。至此,已基本确认梁某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

  三、跑出“加速度”的跨省调查

  案件至此,看似已经水落石出,但区行政审批局却提出了自己的顾虑:畅联公司不但涉及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受到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其关联公司还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犯罪,而梁某也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虽然变更登记的材料不是梁某出具,但梁某和畅联公司的其他高管均为广东东莞人,梁某是否参与到公司的实际经营中?他与畅联公司究竟是什么关系?

  检察官认为,只有查清畅联公司背后的组织架构和复杂关系网,才能将梁某从畅联公司的泥潭中抽离出来。

  由于畅联公司所涉犯罪横跨江苏、山西两省,为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检察官决定联同山西省检察机关同步展开调查。检察官向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发出了《委托调查函》。经小店区检察院调查发现,畅联公司在该地的涉案时间节点为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此时的法定代表人并非梁某,畅联公司所涉违法犯罪行为与梁某无关。同时,检察官调取关联公司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的卷宗发现,黄某(在逃)等人为牟利,注册了大量的空壳公司,而畅联公司为其中之一。根据该案多名罪犯的供述,畅联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一直掌握在黄某手中,可以证明梁某不涉及畅联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多方努力下,仅用两周时间,检察机关便完成了全部调查工作,明确了畅联公司所涉违法行为均与梁某无关,2015年的错误变更登记应予撤销。

  四、连通三地的线上听证

  案件背后的疑云虽已查清,但该案涉及到苏粤晋三地,时间跨度长,人员关系复杂,释法说理难度较大,如何彻底打消行政审批机关的顾虑?

  “三地联合召开一场线上听证怎么样?这样,既便于了解案件全貌,增进共识,也省去了梁某来回奔波的麻烦。”该院决定通过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接入多地画面,打破地理与空间的限制,苏粤晋三地检察机关、梁溪区行政审批局、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特约检察员“隔空”相见、同步沟通。

  5月11日,这场听证会如期召开,梁某在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远程参与听证。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讲解了签名字迹的鉴定依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检察官讲述梁某遗失和补办身份证的调查情况,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和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共同梳理畅联公司背后的人物关系网。最终,完整的案件脉络图在各方努力下逐渐还原、清晰,听证员一致认为应依法撤销畅联公司的变更登记。

  梁溪区检察院依法采纳听证意见,2024年5月14日,该院向梁溪区行政审批局制发检察建议。7月8日,畅联公司的变更登记于公示期满后被撤销。7月22日,该院向税务部门建议将梁某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中除名。9月23日,梁某的名字从失信人名单中撤除。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xuxi/202410/t20241024_101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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